序號 |
項 目 |
內 容 |
01 |
招租人 |
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楚雄雄寶酒店 |
02 |
項目概況 |
項目租賃場地位于雄寶酒店H座和J座B區之間,面積約為139.84㎡的十個停車位后安裝新能源充電樁。承租方對所租賃場地使用權僅限于有新能源汽車充電時享有,其余時段內使用權歸屬于招租人。 |
03 |
經營限制 |
僅限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經營。必須持照經營,不得從事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
04 |
租賃期限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年 |
05 |
裝修規定 |
1.競租人需自行投資修建充電樁及相關配套設施。 2.從合同生效之日起的90日歷天作為招租人給承租人裝修改造的免租期。 3.承租人裝修改造不得改變、損壞場地結構,須符合現行消防法規并自行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承租人施工前須事先向招租人申報施工方案,經招租人同意后,承租人方可施工。 |
06 |
招租形式 |
本次公開招租采取競租人現場競價的方式,競價最高者為競得人。如報名只有一家,可直接談價,但不得低于起競價(評估價)。 |
07 |
競租人須知 |
一、競租人資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2.信譽要求 (1)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刑事案件”專欄查詢,競租人或其法定代表(負責)人、主要負責人、行賄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無向煙草行業人員行賄的情況; (2)競租人或其法定代表(負責)人、主要負責人、行賄人未被正式列入煙草行業或云南中煙發布的“存在行賄行為供應商名單”,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單,但禁入期限屆滿的。 3.競租人財務狀況良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未處于被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談判。 5.提供資料中被查證有虛假信息的競租人,招租人有權取消其競價談判資格。 6.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二、報名需攜帶以下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報名時);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附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若授權委托代理人報名時); 三、競租人須完全認可出租標的基本情況,且完全接受出租年限、租金、經營及使用要求等有關規定。 四、報名時須交納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的競價保證金,若未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現場競價或中選后不與招租人簽訂合同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若參加現場競價未中選,招租人將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競價保證金。 |
08 |
報名地點 |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東路193號雄寶酒店辦公區四樓辦公室,聯系人:謝婷婷,聯系電話:0878-6161599。 |
09 |
報名時間 |
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2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
10 |
現場踏勘 |
意向承租人應事先對承租標的面積、用途等情況進行現場踏勘,并充分考慮使用功能、價格及投資等問題,參加競投后不得以對場地實際情況不了解為由撤銷競價結果。 |
11 |
現場競價 日期 |
2023年2月17日上午9:00時。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招租人將根據情況另行通知。 |
12 |
競價地點 |
云南省楚雄市鹿城東路193號雄寶酒店辦公區四樓會議室。 |
13 |
起競價(含稅年租金) |
以招租人聘請的第三方資產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價為最低起競價,如報價低于起競價,招租人將不予出租。 起競價:2,500.00元/年 |
14 |
合同簽訂 |
1.招租人發出成交通知書后30日內簽訂合同。 2.若中選承租人逾期不辦理簽訂合同和交納租賃保證金的,將被取消承租資格。 3.租賃價格采用浮動制,不超過5年確定一次。(在第5年租賃期滿前3個月,招租人將聘請第三方資產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價為第6年至第10年租賃期的租賃價格。) 4.招租人對場地租金實行遞增制,第一年租金標準為雙方談判成交價,自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原租金標準的基礎上按照2%逐年遞增,遞增至第五年出租期限屆滿后,第六年租金標準為招租人聘請的第三方資產評估公司出具的評估價,自第七年起在上一年原租金標準的基礎上按照2%逐年遞增,遞增至出租期限屆滿。 |
15 |
租金支付 方式 |
具體交納時間及相關事宜以合同約定為準。 |
紅塔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楚雄雄寶酒店
2023年1月13日